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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產分割協議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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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議書 · 通用骨架

遺產分割協議書產生器

全體繼承人就遺產協議分割時使用。填入被繼承人、全體繼承人、遺產標的與分割方法,依民法第1164條產出可複製的協議書骨架,含逐繼承人用印欄。所有內容都在你的瀏覽器產生,不會上傳。想先知道法定應繼分比例,可到「遺產計算機」試算,算完後也會就地出現本協議書按鈕並帶入繼承人與應繼分參考。

遺產分割協議書

立協議書人即被繼承人之全體繼承人,就所遺財產協議分割。產出後請全體繼承人簽名(蓋章);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簽章。不動產另須持本協議書辦理繼承登記(建議洽地政士)。

民法 §1151/§1164/§1165
提醒:拋棄繼承者須先於知悉得繼承時起 3 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(民法§1174 II),已拋棄者不列入本協議;遺產稅可先用本站「遺產稅試算」工具估算。本範本為一般情形之文字協助,非法律意見;涉及特留分、債務分擔等爭議宜先諮詢執業律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