步驟 1 / 5
遺產項目
輸入各類遺產,系統自動加總並分項試算稅務,無需再分頁計算。
案件資訊 選填,供工作底稿使用
基本資訊
無遺囑
有遺囑(法定特留分保護)
現金、存款及金融資產
NT$
包含銀行存款、現金、基金(非股票型)等金融資產。
不動產
遺贈稅法§10
土地稅法§28-1
房屋稅條例§4
遺產稅以土地公告現值+房屋評定現值計算(非市價);繼承取得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。
股票
遺贈稅法§10第3款(上市)
遺贈稅法§10第4款(未上市)
上市/上櫃股票以被繼承人死亡當日收盤價認列;未上市以每股資產淨值計算。
其他資產
NT$
估算遺產總額
尚未輸入任何資產
步驟 2 / 5
配偶
配偶為當然繼承人,與各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,其應繼分依民法第1144條規定。
配偶狀況
有配偶
無配偶
夫妻財產制
法定財產制
分別財產制
💡 法定財產制下,配偶得先請求剩餘財產分配(民法第1030-1條),再計算遺產。本計算器以輸入之遺產金額為準。
步驟 3 / 5
血親繼承人
依民法第1138條,繼承順序:①子女 ②父母 ③兄弟姊妹 ④祖父母。順位高者優先繼承。
第一順位
子女人數(含養子女)
包含已過世的子女
0
第二順位
父母人數
生父母或養父母
0
第三順位
兄弟姊妹人數
0
第四順位
祖父母人數
外祖父母亦同
0
💡 拋棄繼承:繼承人可在知悉繼承後3個月內向法院聲請拋棄,拋棄後其份額由其他同順位繼承人均分。
💡 代位繼承:子女在被繼承人死亡前已過世,由其子女(孫子女)代位繼承,繼承相同份額。
💡 代位繼承:子女在被繼承人死亡前已過世,由其子女(孫子女)代位繼承,繼承相同份額。
步驟 4 / 5
遺產稅試算
系統已根據繼承人狀況自動計算扣除額,也可手動調整。
遺產總額(自動計算)
—
自動帶入的扣除額
免稅額
每位被繼承人固定 1,333萬
NT$ 13,330,000
喪葬費扣除額
固定上限 138萬
NT$ 1,380,000
額外扣除額(選填)
人數
人數
人數
NT$
NT$ 0
NT$ 0
超過 3,330 萬部分仍計入遺產總額
NT$ 0
NT$ 0
📋 什麼是扣除額?
扣除額是法律允許從遺產中扣掉的金額,扣完之後才計算要繳多少稅。扣除額越多,要繳的稅越少。
扣除額是法律允許從遺產中扣掉的金額,扣完之後才計算要繳多少稅。扣除額越多,要繳的稅越少。
照顧者特別貢獻(選填)
民法§1149
繼承編貢獻分草案
有照顧者(估算貢獻值)
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