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全 ChouLegal
不動產繼承試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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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ep 1 of 2 · 不動產資料

不動產繼承試算

輸入不動產評定現值與繼承資訊,估算遺產稅基、應繼分及地價稅。

遺贈稅法§10 遺贈稅法§11 土地稅法§28-1 土地稅法§14 房屋稅條例§4
不動產明細
繼承人資料
地價稅試算(選填)
土地稅法§14:一般地價稅1%;自用住宅§17優惠稅率0.2%。系統依各房產自住勾選加總後自動推算。
結果 · 不動產繼承試算

試算結果

以下為依您輸入資料所試算之不動產繼承稅務概況,僅供參考。

房地合一稅 2.0 · 所得稅法§4-4§14-4

房地合一稅試算

繼承後出售不動產時,持有年數從被繼承人取得日起算(非繼承日),計算適用稅率及應納稅額。

重要提醒:2021/7/1 後出售的房地,適用房地合一稅2.0。繼承取得者,持有期間合併計算被繼承人的持有年數(所得稅法§4-5第1項第5款)。
Step 1 · 基本資料
Step 2 · 稅務條件
自住優惠條件: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籍,且無出租、無供營業,連續居住滿6年,課稅所得前400萬免稅,稅率10%。
房地合一稅率(新制 2.0,2021/7/1起)
持有年數稅率說明
未滿 2 年45%短期持有
2 年以上未滿 5 年35%一般持有
5 年以上未滿 10 年20%中長期持有
10 年以上15%長期持有
自住滿 6 年10%自住優惠(課稅所得400萬免稅)
繼承取得者,持有期間可併計被繼承人持有年數。若符合「非自願因素」(因無力償還遺留下來擔保該房地之貸款,致被迫出售),且持有未滿 5 年,得例外適用 20% 稅率。
試算結果
預估應納房地合一稅
NT$ —
計算明細
持有年數(從被繼承人取得日)
適用稅率
出售價格
取得成本
可列舉費用
課稅所得
應稅課稅所得
預估應納稅額
稅後實得金額
依《所得稅法》§4-4、§4-5、§14-4(房地合一稅2.0,2021/7/1起)。繼承取得者持有期間合併計算被繼承人持有年數(§4-5第1項第5款)。本試算僅供參考,實際稅額以國稅局核定為準,建議諮詢稅務專業人員。
免責聲明:本平台之計算結果僅供初步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或法律諮詢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