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tep 1 of 2 · 事故資料
車禍損害賠償試算
依民法侵權行為規定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,估算您可請求之損害賠償金額。
民法§184(侵權行為)
民法§192(死亡賠償)
民法§193(身體傷害)
民法§194(慰撫金)
強制責任險§25
A — 事故基本資料
100%
民法§184:按過失比例計算應賠金額。若雙方均有過失,法院依比例酌減。
用於計算工作損失(日薪 = 月薪 ÷ 30)。
B — 醫療與損害(傷害事故)
看護費以每日看護費用 × 天數計算(法院實務 NT$2,000–3,000/日)。
輕傷(10–50 萬)
一般骨折、輕度外傷、短暫住院|以中間值 NT$20萬 估算
重傷(50–200 萬)
多處骨折、長期住院、殘留障礙|以中間值 NT$100萬 估算
極重傷(150–300 萬)
永久殘廢、植物人狀態、四肢癱瘓|以中間值 NT$200萬 估算
D — 永久失能項目
勞動力喪失計算至65歲退休,剩餘工作年數 = 65 − 年齡。
C — 死亡賠償項目
民法§192:被害人對受撫養義務人每年應給付金額 = 月薪 × 12,依撫養年數計算。
每位請求人(100–250萬)
一般情形|以中間值 NT$150萬 估算
加重因素(100–250萬)
有幼年子女、配偶依賴等加重因素|以 NT$175萬 估算
重大過失(100–250萬)
對方明顯重大過失、多名至親受害|以 NT$200萬 估算
結果 · 車禍損害賠償試算
試算結果
以下為依您輸入資料估算之損害賠償金額,強制險部分已自動扣除,僅供初步參考。
使用步驟
- 選擇事故類型並輸入過失比例:傷害/死亡/永久失能;以滑桿設定對方過失比例(民法§184 按過失比例計算應賠金額)。
- 輸入薪資與損害項目:月薪用於工作損失;依事故類型輸入醫療費、看護費、停工日數,或殯葬費、受撫養人數與年數。
- 選擇精神慰撫金級距:依民法§194(死亡)或§195(身體健康),由各級距中選擇,系統以法院實務常見中間值試算。
- 查看結果與時效提醒:結果顯示損害合計、強制險抵扣與依過失比例之應賠金額。注意民法§197 雙重時效(知悉起 2 年/侵權發生起 10 年)。
常見問題
車禍損害賠償的法律依據是什麼?
依民法§184 第 1 項:因故意或過失,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,負損害賠償責任。傷害情形依§193 請求醫療費、勞動能力減損與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;死亡情形依§192 請求殯葬費及對受扶養人之扶養費;非財產上之精神慰撫金,致死案件依§194 由父母、子女、配偶請求,身體健康受侵害案件則依§195 由被害人本人請求。
車禍損害賠償的請求權時效是多久?
依民法§197 第 1 項,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有「雙重時效」: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 2 年不行使而消滅;自有侵權行為時起,逾 10 年者亦同。以先到期者為準。請及早起訴、聲請調解或取得對方書面承認以中斷時效(民法§129)。
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可以抵扣多少?
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:傷害醫療給付上限 20 萬元(§2,僅抵扣醫療費用部分,慰撫金及工作損失不在強制險補償範圍);死亡或第 1 級永久失能給付上限 200 萬元(§6,金管會預告擬自 2026/7/1 調升為 300 萬元,尚未發布生效);其他失能等級依§3 對照表給付。
對方有過失時,賠償金額會如何計算?
依民法§184 與§217(與有過失),法院按雙方過失比例分擔損害。本工具以對方過失比例乘上扣除強制險後之損害金額,估算對方應賠金額;實際比例由法院依具體事證認定。
看護費可以請求嗎?每日金額多少?
可以。看護費屬民法§193 第 1 項「增加生活上之需要」所生費用,無論親屬無償看護或聘僱看護工均得請求。法院實務常見每日 NT$2,000–3,000,本工具預設 NT$2,400/日,實際金額由法院依鑑定報告及看護期間綜合認定。
勞動能力減損(永久失能)怎麼計算?
依民法§193 第 1 項,身體健康受侵害致勞動能力減少者,加害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實務公式:月薪 × 12 × 剩餘工作年數(通常算至 65 歲)× 失能比率。失能比率由醫審會或法醫鑑定,法院常參照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表(第 1–15 級)作為換算基礎。
死亡事故誰有權請求精神慰撫金?
依民法§194: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,被害人之父、母、子、女及配偶,得請求精神慰撫金。請求人限於上述五類至親,兄弟姊妹、祖父母、孫子女原則上不得依§194 請求慰撫金(但得依§192 主張扶養費)。
本試算結果可以直接拿去談判或起訴嗎?
本工具僅提供初步試算與談判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實際金額由法院依個案事證綜合裁量,可能與試算結果有差異。涉及永久失能、死亡或對方否認過失情形,建議委請律師評估並備齊金流與證明文件。